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這兩天,不少消費者已經開始陸續收到在今年“雙十一”中在網上“秒殺”到的商品。每年電商大促過后,各家快遞都面臨巨大的壓力,頻發的“暴力分揀”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成為頑疾。
近期,也有一些消費者反應自己的包裹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壞,這些包裹的損壞或多或少都與“暴力分揀”有直接的關系。但在消費者維權的時候,不僅耗時耗力,最后得到的賠償也是微乎其微,而消費者維權困難也是讓快遞員的暴力分揀愈演愈烈。
此外,快遞行業的飛速發展也伴隨著諸多問題,快遞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危害公共安全、快件安全和用戶信息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日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嚴禁快遞企業及其作業人員暴力分揀,對快遞實名制實施后用戶信息安全作出明確規定。
此前,一段手機拍攝的視頻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展現的是一個大型中轉倉庫里工作人員分揀包裹的場景。從畫面上可以看到快件被高高拋起,又重重摔在地上,引發關于暴力分揀的爭議。就在今年“雙十一”過后,“拋扔分揀快件”在不少快遞營業點依然可以見到。
申通快遞公關代表顧女士坦言,以拋扔等手段分揀快遞的背后,是海量快遞與較低的自動化程度之間的矛盾。她表示:“每天一個人,幾乎在平均一秒鐘要處理一個票件。這不是說我揀到一個票件就算了,他要把這個票件從流水線上拿下來,甚至有可能他還要寫大字,還要掃描。等于說他在這一秒當中,要同時完成3-4個動作。拋啊扔啊他可能就是為了求速度?!?br/>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但是中通快遞營運副總裁倪根炎告訴記者,在分揀過程中如何界定“拋扔”成為難點:“踩踏是絕對不應該的,對于拋扔的界限,我覺得執行的難度會比較大一些。公司我們也有處罰的,過度的拋扔肯定是要處理?!?br/> 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認為,快遞企業提高分揀自動化水平,才是告別“暴力分揀”的有效途徑。他表示:“現在在大家寧要市場份額不要利潤的情況下,《條例》雖然對暴力分揀能起到一定的制約,但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個也需要快遞企業自身加快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這個改造需要一個過程,還需要大量的投入?!?br/> 但是倪根炎指出,末端監管依然成為最大挑戰:“我們還是結果導向,結果產生破損的投訴我們處罰還是很嚴厲的。過程上面的話,不是不控制,是很難控制。到末端了,分散到全國各地之后,監管起來難度會很大?!?br/> 然而面對快件在運送過程中造成的損害,追責難一直成為擺在消費者面前的現實問題。消費者說:“上次我小妹過生日我給她買的旋轉木馬就被摔壞了。完了他們就不承認了,非說不是他們弄的,說是我自己弄的?!?br/> 雙十一前夕,中國消費者協會就曾發布消費提示,建議消費者在簽收快遞前,務必開箱檢查商品的數量和質量,如有不符情況可以拒簽。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胡鋼指出,快遞條例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法律保障:“快遞公司有責任和義務提交正常裝卸的證據,同時消費者也可以依據快遞條例的規定,向快遞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更有利于查清事實?!?br/> 今年11月1日起,快遞行業落實實名制,用戶信息安全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焦點。韻達快遞常務副總裁周柏根說:“做實名制的過程當中,有很多的客戶他是不理解的,客戶目前配合度比較低,為什么呢?他怕自己的身份泄露出去。你叫他每件東西要拿身份證啊、號碼啊、名字啊,客戶配合上面是很大的問題。第二個就是我們的攬收時效,相對來說可能會慢點?!?br/> 為了保護快遞用戶信息安全,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銷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如若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快遞企業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當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徐勇指出:主要是通過電子方式,一些商業機構去購買客戶信息是比較多的,《條例》在這方面進行界定的話,可能要對相關的一些企業加大處罰力度。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通過減輕快遞企業發展經營網絡、布局設點的成本等多項措施,優化行業發展外部環境,促進快遞業發展。在專家看來,《征求意見稿》完善了快遞行業政策體系,為規范快遞行業提供法律依據。